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男女平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综上所述,双方签订离婚财产协议书后,就应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这份协议书对双方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女方无故不执行,不配合房产过户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后,女方依然拒绝履行的,这样男方应当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冻结女方财产用于分割。
人民法院在分割时,应贯彻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分割权利,对共同债务负有平等清偿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合法权益原则。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不是指必须平均分配财产。为了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须照顾随一方生活的子女的利益;并且,由于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应当在上适当照顾女方。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代注惫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出发,不损害财产的效用和经济价值。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时将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不得假借离婚逃避履行债务;对于当事人贪污、、等非法所得财产,必须依法收缴。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经济补偿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7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