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中,夫妻之间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官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裁判,并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经济条件、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为了...
诉讼中,夫妻之间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官会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裁判,并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经济条件、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为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采取有利孩子成长原则。需要比较双方的经济条件、居住条件、生活环境、职业、对孩子照顾的便利性等因素,看孩子跟哪一方生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因此,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说明自己一方的优势。另外,两岁的孩子已经能在一定程度上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思想,也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毕竟孩子还小,判断力有限,意见的不确定性也大,因此孩子的意见仅做参考。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最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您现在没有正常的生活来源,但是您的道德环境相对于对方还是比较好的。请问平时是谁照顾孩子的起居?谁跟孩子之间的交流比较多?孩子自身的想法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更多的信息,建议来电详谈,以便给予您详细的帮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