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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与税务缴纳的关系

2025-01-20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后,需要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前,法院还需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执行通知书》,并且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让申请人通知。如果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这些文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则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二百四十条则明确规定了执行员在接到申请执行书或移交执行书时,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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