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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口和计划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处以...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可以在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登记时,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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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适用本条例。在本市、、、、、并在上述区域内跨区流动的人口不适用本条例。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人口与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卫生和计划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在本辖区内的贯彻落实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拖延办理婚育证明、生育审批手续的;(二)办理婚育证明时乱收费用的;(三)提供虚假的已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的;(四)出具假婚育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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