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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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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情节严重的,依法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中“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由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谎报事故情况,使得原本可以得救的人员失去了生还的机会;或者使得有关部门没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造成伤员人数、财产损失扩大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怎么判 1、犯了谎报安全事故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不报、谎报安全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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