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加6分: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情况积分不累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不含),女性劳动者不超过50岁(不含),女性干部(管理职员)不超过55岁(不含),使用者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遇到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3)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以上(再缴纳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保险种类的缴纳应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实际收费记录应在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前形成,收费状态正常。(四)无刑事犯罪记录:以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为核实依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9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