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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赔偿金额没有统一的规定,需根据实际损失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来确定。人身权利受到损害一般可以请求的赔偿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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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金,正确的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案提供以下资料: 1,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事故认定书,赔偿协议、赔偿凭证,或经法院判决的判决书(调解书),死亡证明(医院、刑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本上注明注销原因及日期)。 2,抚养人生活费:户口本,家属关系调查表(供、抚养关系及人数由居委会、派出所盖章)。 3,误工费:出险至死亡死者误工费(工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等),家属误工费(限三人,工资收入证明或按同业标准等), 4,交通费(限三人,公交车票或原居地至出险地交通票),金额酌情。 5,住宿费,(限三人,150元/人/天住宿费发票)。 6,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内) 7,医疗费用:死者医疗发票,(住院伙食补助按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8,护理费:疾病证明有医嘱(住院天数X当地赔偿标准元/天)。 9,其他的资料如: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报告,死者证件等。 10,公证委托书(有数人受益人的可委托其中一人办理索赔收赔款)。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当事人都会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 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 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 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交通事故保险怎么理赔,程序如下: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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