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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没有孩子,怎么办理离婚手续,能要回娘家陪嫁东西吗?

2022-10-01
你们没有,你们要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以前,你们同居时符合结婚条件,你们就是。你可以起诉离婚,后你可以要求一个孩子的,你们事实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你有一半,可以要求平均分配。要是你们同居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生效以后,即使你们同居时符合结婚条件,你们也只能一般的,你只可以以同居析产、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分割你们同居期间获得的共同财产及确定同居分开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这种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不像一样平均分配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分配比较复杂,要是不清楚的话,建议你请律师代理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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