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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加班费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给你支付加班费: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深圳市劳动者加班,加班费的标准应遵循《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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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深圳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你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加班工资是以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基数进行计算,不是按底薪,所以深圳平时加班工资可以如下计算。 如果劳动者月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2030元,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2030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11.67元。 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每小时工资报酬为11.67元X150%=17.50元;劳动者休息日被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工资报酬为11.67元X200%=23.30元; 劳动者法定假日被安排工作工资报酬为11.67元X300%=35.00元。附: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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