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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
单位欠交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且加收滞纳金;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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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障的,可以直接向劳动监督部门或者社会保障中心投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障而造成的医疗费用、生育费、养老保险等损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仲裁。
单位没给交社保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如果查证属实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个人社保欠费补交需要满足的条件: (1)参保单位登记状态为非正常,已离职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欠缴的社保费。 (2)欠费单位在无力清缴全部欠费的情况下,欠费单位的职工自行申请缴纳其个人社保欠费。 (3)其它符合政策的情况。 2、需准备的资料有:《单位内个人清缴社保费申请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属全责征收前的欠费,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部分还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属全责征收后的欠费,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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