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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物品遗失了,被他人捡到拒不归还,这种情况属于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可以向法院起诉。《刑法》对侵占罪的处罚: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盗窃罪和侵占他人财产罪(法律术语为侵占罪)的区别: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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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侵犯是占有权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以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的是占有权 是占有权,因为从法理上讲所有权是一种绝对的物权,具有排他性,是一种绝对的针对于外界不定项多数人的权利他只有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产生、转移和消灭比如通过先占、买卖、受赠取得所有权,被国家征用、卖与他人、物品损毁等法定的情形失去所以权盗窃是一种以占有他人财物并想使用收益权的行为它主要是使得所有权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和占有,而这个时候财物的所有权并不随着被盗行为的发生而转移或失去(法律不承认这种转移)但如果盗窃人盗到财物后把财物损毁就会侵犯到所有权问题,因为财物已经灭失,所有权人已经实质性的不可能再从财物上获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所有权遭到实际性的侵害偷偷开回自己租赁出去的汽车当然不能以盗窃罪认定,因为这可能是一个违约行为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享有汽车的使用权并不当然的享有占有权,因为占有权和所有权的主体是一致的,所有权不转移,占有权也不转移在合约履行的过程中所有权人完全可以根据其对物品的占有权拿回物品,只是要承担合约的违约责任而如果,其偷偷开回的性质是为了诬告或陷害或敲诈的也应另当别论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①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②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他人门前停放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认为由他人占有。再如,挂在他人门上、窗户上的任何财物,都由他人占有。 ③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宠物,不管宠物处于何处,都应认定为饲主占有。 ④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乘客遗忘在出租车内的财物,属于出租车司机占有,虽然相对于乘客而言属于遗忘物,但相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则是其占有的财物。所以,第三者从出租车内取走该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⑤当数人共同管理某种财物,而且存在上下主从关系时,下位者是否也占有该财物?例如,私营商店的店主与店员共同管理商店的财物,店员是否占有商店的财物?应当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刑法上的占有通常属于上位者(店主),而不属于下位者(店员)。即使下位者事实上握有财物,或者事实上支配财物,也只不过是单纯的监视者或者占有辅助者。因此,下位者基于不法所有的目的取走财物的,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上位者与下位者具有高度的信赖关系,下位者被授予某种程度的处分权时,就应承认下位者的占有,下位者任意处分财物,就不构成盗窃罪,而构成侵占罪或者职务侵占罪。
冒领工资应按盗窃罪定罪量刑,不宜认定为诈骗或侵占。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很明显这里冒领工资并没有利用受害者的“错误认识”而导致受害者“错误表示”,因为这里受害者根本就不知道其利益受到伤害,更不可能做出什么意思表示,所以不可能是诈骗罪。至于侵占罪的话,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合法取得其占有而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和上面的解释一样,受害者根本不知道其利益正在受到侵害,也就不可能做出什么授权他们保管了,所以也不可能是侵占罪。盗窃罪较为合适,其起刑点自然按盗窃罪来认定。盗窃现在我国掌握的是数额较大(在1000至3000之间,地方法院按照具体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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