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法里面没有规定,是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常州市具体禁区:(1)东路以北、G42沪蓉高速以南、玉龙中路、玉龙南路、中吴大道、长江南路、淹城北路、淹城中路以东、青洋路以西形成的区域;(2)G42沪蓉高速以北、S122港城大道以南、S39江宜高速以东、龙江北路以西形成的区域;(3)戚墅堰街、鹿城街、丁堰街行政区;(4)钱资湖大道以北、良常路以南、新丹金丽漕河以东、金湖路以西形成的区域。此外,市区以下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地方也是禁止燃放的:(一)文物保护单位;(二)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和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三)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和安全保护区;(四)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和水、电、气、供热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养老机构;(六)10层以上居住建筑(包括一楼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或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安全距离;(七)百货商店、集贸市场、公共文化场所、宾馆、饭店、酒吧、网吧、歌舞厅等人群密集场所;(八)依法禁止燃放的其他地方。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举报。接到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答复监督、举报人。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举报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并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97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2,526人已浏览
1,6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