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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效优于普通时效,也就是说,凡有特殊时效规定的,适用特殊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律对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1、权利人不丧失起诉权,(程序胜诉权),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2、法院在审理中不得主动援用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理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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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由于不属于起诉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提起诉讼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我国法律上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期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是指()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另外还有4年的特别诉讼时效,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以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所以,只要记住“特别诉讼时效”;其他的一般都是“2年”。
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有两种普通:两年特殊:1年,3年,4年,20年(不得中止,中断,但可延长)商品不合格时:违约请求权为1年,侵权请求权为2年4、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人身伤害中,当时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未发现的,从确诊日起算职务侵权赔偿请求,从职务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按相应的履行日期分别计算,而不从最后的履行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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