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条,《食品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为:(1)食品生产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饮食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2)食品添...
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国务院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司法解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国务院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部委规章 1、《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5、《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6、《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57人已浏览
1,877人已浏览
1,205人已浏览
2,6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