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个公司与普通有限公司相比,特点如下: 1、一人有限公司只能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有下列特征: 1.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人公司的法律特征: 1、股东的单一性。 2、资本的单一性。 3、责任的有限性。 4、治理结构的特殊性。
股东为一人; 一人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有一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情形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之处,通常情形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体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后者的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一人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一人,为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3)—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9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