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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保的个人,因生病身亡或者非因公死亡人员,其法定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和抚恤金。参保者死亡后,其家属可携带身份证,死亡证等相关资料到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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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养老保险缴纳者在退休几个月后不幸去世,那养老金是不能代领的。因为国家有一个防代领机制,那就是每年给退休人员做审核。也就是说,只有做了年审的退休人员,他才能去领养老金。那遇到上面的情况,没有关系,养老金会按继承法给相关继承人的。这时候,就是一次性发放的,包含利息。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发放的只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单位缴纳的则自动归到社保基金中去了。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
可以的,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是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从统筹基金列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是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中列支。如果个人的寿命比较长,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以支付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转由统筹基金列支,保证个人账户养老金能够继续发放。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就是说,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既遵循了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体现统筹互济,由国家承担长寿风险,又对个人账户的余额作了继承的规定,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这个政策是针对城镇保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全额缴纳的所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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