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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申请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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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程序的规定如下:夫妻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后属实的,在规定的三十日期满之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后,解除夫妻关系。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以下证明和证明:1、双方的户籍证明;2、双方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四.离婚协议。协议应当注明双方自愿离婚,并适当处理子女的监护权和财产。第三,审查和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发给符合离婚条件的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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