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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其医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用缴费,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
失业金正好领完以后重新参加工作的,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只有没有领完的,才需要到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即失业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限内重新就业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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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后,到社保局办理社保接续手续,一般新入职用人单位都会办理。我国法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很遗憾的告诉你,你已经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2、《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你好失业人员分情况,在领取失业金的时候是可以不交的,没有领取失业金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方式交,交费的比例会比单位+个人之和要小一些,但绝对不是只交个人部分 医保的交费年限各地是不一样的,一般是男25年,女20年(有的地方会再提高5年),这样到退休年龄了才可以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 医保只要不交费后,就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了,对于已经交费满当地规定年限的,是否可以不交,要看当地规定,原则上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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