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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民政部门应协调、协助本辖区内弃婴的报案、临时安置、移送社会福利机构等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提高养育水平...
一,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 1、申报户口没有合法收养手续的孩子的户口,可以参照超生来办理; 2、具体可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依对方的提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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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收养孩子违法吗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一、复合审批表 二、联合综合调查报告 三、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收养登记申请书及告知书 收养人户口簿 收养人身份证 收养人婚姻状况证明 收养人住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收养人健康证明 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包括婚生子女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10岁及以上被收养人同意收养意愿书 四、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事实抚养调查询问笔录 捡拾人询问笔录(事实抚养与捡拾人为同一当事人免填) 捡拾证明人询问笔录 捡拾证明人户口簿(复印件) 捡拾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捡拾证明人证言公证书 五、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六、寻找弃婴(儿童)生父母公告及收据1寻亲公告2收据 七、联合调查材料《上海市预防接种卡》及接种小白卡就医赁证病历卡0-6岁健康体检记录保险等相关材料就学凭证(入幼儿园登记表入学学籍证明等)共同生活各时间段的合影照片相关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医护人员老师当事人的情况证明) 收养人当事人亲友邻居同事与被收养人共同生活情况证明 收养人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1、私自收养孩子的,应当及时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登记后收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然后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手续。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4、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人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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