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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对交通事故认定意见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复核时,需要携带当事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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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你收到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复核。 2.复核时可提出要求交警部门调取监控录像对对方进行测速 3.嘉兴市公安局每月15日为局长接待日,若交警部门不受理你的复核申请,不启动内部纠错,可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于每月的15日去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处反映。
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不是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二)、不过,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事故当事人既不能提起重新认定的申请,也不能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果当事人单纯以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以不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四)、可以通过信访的渠道向市公安局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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