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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划双方的赔偿责任。交警是否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是否造成人员损伤?...
1、协商不成,起诉。 2、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经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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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履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交警只负责判定事故原因和责任。损害赔偿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就诉诸法院解决。首先,应该找交警要交通事故认定书,然后再谈双方如何承担责任。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未处理,会影响年审的。如果对方不起诉,人身损害是一年的诉讼时效,过了一年法院就不再受理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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