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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
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的情况,叫作行政复议前置,也就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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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如下: 1、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解释行政复议法第8条排除了下列三种行政复议情形: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及其他人事处理决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劳动部门对劳动争议的调解;《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的对环境保护管理行政部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所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原则上不作为行政复议对象,但有例外,如行政复议法第7条的规定。
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监督主要应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 (1)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通常情形。一般说来,主要有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致、怕当被告、怕惹麻烦、怕得罪下级行政机关、办案力量不足等,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拒之门外。 (2)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理由不正当的,上级行政机关的处理程序Q主要有三种:督促受理、责令限期受理和直接受理。 (3)督促受理程序并非法定程序,而是可选择的程序,通过上级与下级协商的方式妥善处理。责令限期受理则是以责令受理通知书的形式,依据行政命令要求下级行政机关主动受理。下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责令受理通知后应当直接转入受理程序。穷尽前两程序仍不能解决问题的,则上级行政机关应考虑可以直接受理。 (4)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理由正当的,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诉给予答复。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经责令受理仍不受理的,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给予行政处分
关于你提出的行政诉讼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吗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就是说,起诉行政机关不是必须先经过行政机关的复议。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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