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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需要行政审批手续,则分公司设立应提交以下材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
一、注册分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企业名称核准,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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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步阅读 1、公司名称(事先准备5个以上公司的备选名称)25 2、公司注册的地址的房产证以及房产证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和房屋租赁的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35 3、准备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公司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45 4、全体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55 5、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者是许可证)希望对你的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的问题有所帮助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投资人、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明;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及权属证明; 4、设立登记申请表等应具备的其它申请表。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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