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就不能主张误工费。 2、我们认为对于退休人员的误工损失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一...
1、交通肇事罪的判刑一般是不会影响民事赔偿的。起诉时可以是刑事附带民事。法院在判刑的同时还会判决肇事方赔偿伤者的财产损失。交通肇事罪案件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身疾病会影响交通事故赔偿。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费用应由侵权人全额承担,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60%的比例计算。 1、因为损伤后果是交通事故致伤和其自身疾患退变共同作用所引起; 2、大部分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非直接性财产损失,应考虑事故参与度予以赔偿。 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1、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影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受当事人的年龄和当地的居民收入的状况影响。死亡赔偿金是事故责任人支付给交通事故死亡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享有继承权的人定额化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下面由详细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因此,死亡赔偿金实质是以受害人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为给付条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1人已浏览
883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