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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
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合同中可以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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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押金属于对房屋设施的担保金。只要承租人没有破坏房屋,房东到期就应该退还押金。 二、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当然是协商与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其次,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 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 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如果租房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那么押金作为租房定金处理,无论如何都要退回。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保证金等,如果没有约定保证金的性质,当事人主张保证金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相应扣除押金,扣除财产损失后应退还押金。5、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住宅和室内财产设定的保证,租赁期间租赁人的住宅和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从押金中扣除。6、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租房押金是否可以退还,关键是在于与对方就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的协商或者签订合同时的约定。合同中可以约定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合同期满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或提前解除合同的,则押金应予以退还。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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