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走私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自首,未被司法机关发现,或者未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被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事实的发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确定: 1、犯罪事实是指犯罪构成要件的基本事实。查明犯罪事实就是查明谁在什么样的心态支配下,对什么样的对象实施了危害行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结果,侵犯了什么样的合法权益。 2、犯罪的性质是指犯罪行为的法律性质,即某一危害社会的行为由法律规定并经审判机关确认的犯罪属性,表现为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当设定什么罪。 3、刑法上有两种犯罪情节: 一种是定罪情节,即影响犯罪性质的情节,是构成犯罪的必要因素; 另一种是量刑情节,是指除基本事实外,对犯罪社会危害程度的其他影响和解释的各种事实。 4、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指犯罪行为对社会或可能造成损害的程度。社会危害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社会危害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以及由此决定的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的重要依据。
属于自首自首情节认定的基本规则 1、符合法定要件根据刑法规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项要件。关于“自动投案”的规定,根据最高法《解释》和《具体意见》的规定,共有12种情况可认定为“自动投案”。具体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此外,对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也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以上表明最高法对自首中的“自动投案”采取宽松的态度。只要能体现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的,即可认定为“自动投案”。
按照下列标准认定职务犯罪案件中的自首: 1、主动解释自己违反具体职务犯罪的罪行; 2、未经调查解释违反具体职务犯罪的; 3、解释不同类型的犯罪; 四、交代核实虚假罪行; 5、解释不符合具体职务犯罪标准的犯罪。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76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