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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是明确赠与给乙方,否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需要帮助,我还需要核实几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或到事务所面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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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分割财产一般指的都是离婚之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
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的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房屋是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并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父母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二、如果房屋是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按揭房产,并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父母的名字,并且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则房产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如果婚后产权登记方用自己财产还贷,则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三、如果房屋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证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则双方在离婚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立,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对于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也应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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