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
1、一方患有法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不和的认定标准: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