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等。1、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关于财产分割,财产总额...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中案件受理费必须在起诉立案时支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支付方法》,离婚案件支付50元至300元。关于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下的,不另行缴纳的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缴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其次,除案件受理费外,诉讼中发生的申请费、鉴定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过劳补助金,根据情况由某方当事人替换。最后有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费一般遵循地方律师费标准,经验丰富的律师比标准高,经验少的律师比标准低。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诉讼费用由原告先垫付,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5、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