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一种是诉讼。本案中的情形,若将来双方欲离婚的,一种即是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一种即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深圳离婚律师申茵、潘晶律师团提示,即使双方想协议离婚的,建议同步做好诉讼的准备工作,以防万一。本案中王小姐发现刘先生与第三者微信聊天记录的,可以先将聊天记录截图或拍照收集,同时根据双方聊天内容分析两人感情程度,以对后期策略安排有所帮助。同时因个案情况存在差异,故聊天记录、合照、视频等内容的不同亦会相应影响证据的证明效力,故可以将已保存的有关婚外情证据交由律师查看、判断,及时在证据收集上查漏补缺。如果情况允许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与配偶面谈沟通,将其存在婚外情的事实落实在证据中。如何与对方沟通、如何保存证据等都是需要根据每个案件来制定,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指导收集、取证。 另外,除了前述涉及离婚原因、一方存在过错等事项的取证外,对于离婚诉讼中必然会涉及的财产分割事宜以及子女抚养权分配的问题,亦需要同步注意证据的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对可以用哪些证据确定权利人,可以用哪些证据认定侵权行为,作了明确的规定,因此大家在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二)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三)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了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四)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