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夫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否则不可以再生育子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均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并且共同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如果双方要,需要通过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只能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感情的确破裂,及时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书。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共同生活的,不论双方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结婚要件,也不管双方是否孩子,法律上一律视为同居关系,双方之间不具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需要分开,双方能够就解除及涉及的子女扶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可以签订协议,解除同居关系,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同居关系解除及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协议签订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无法就解除同居关系达成协议,可以通过法院解除双方之间的关系,同时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属于同居关系,因此无所谓离婚 根据相关规定,在1994年以前,结婚没领结婚证的属于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1994年以后,必须要办理结婚登记的才能成为夫妻,因此1994年后这种情形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既然是非法同居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无所谓离婚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解析: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