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
持相关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可以事先到公安机关咨询一下流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私自抱养的孩子上户口,必须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如符合条件并提供完整的收养登记材料,就可到弃婴发生地所在县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再到公安部门申请户口。收养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5、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等。
只需申请人带上申请书、被收养人的《新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没有出生证明的,必须附无利害关系的二位以上见证人,证实捡拾弃婴的经过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或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到所在地行政机关进行办理上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51人已浏览
5,075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1,2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