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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规定了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条件,那么咨询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都有哪些,具体如下:第一,申请人具有主体资格根据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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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项: 1.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申请是否属于重复申请。 3.案件是否已由人民法院受理。 4.申请手续是否完备。 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复议申请分别作以下处理:①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予受理。②复议申请符合其他法定条件,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③复议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和相应的处理方式,而不能简单地一退了之。
1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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