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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房屋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具体办法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公婆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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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女儿和外甥都是户口所在地的农业户口的,就是该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的,就可以享受该村集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
需要根据当地拆迁安置政策确定,建议直接向当地拆迁办咨询。一般情况下,应该有,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村委会维权,要求给予同等村民待遇。离婚、丧偶的女性成员及其所生子女仍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的或者虽未在户籍所在地生产生活但其未享受新居住地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权的,其要求原户籍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给予收益分配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请问老房子有户主么在谁名下如果在您奶奶名下,房子属于您奶奶的遗产,您堂姐可以代位继承属于您大伯的部分。您奶奶是您爸爸赡养的,您爸爸可以多分。具体情况您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我会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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