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有没有连带责任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
1.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有没有连带责任 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人有限公司在债务上是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过了认缴出资额的限度,股东个人并不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可以使唯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地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1、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企业有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虚假出资等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欠钱由公司偿还,不是个人欠钱,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代表这个说法)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以其资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企业的法人代表是股东,在完成出资责任后,对企业的欠债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608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