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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怎么计算的

2022-03-27
1、《工伤保险条例》明文规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2、五、六级伤残的这两项补助金要在本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才由用人单位发给,如果选择保留劳动关系是暂时拿不到这笔钱的。 3、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各省自行制订的,你还要向你所在省劳动部门了解你们省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是在工伤条例的实施办法里有。 附《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文,供参考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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