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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体现在继父母承担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即使不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也可以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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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关系是指,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继父母受到继子女的赡养扶助: 1、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实际上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2、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3、虽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全部或部分,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对继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也应视为抚养关系形成,继子女与继父母间互有继承权。此外,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继父与及子女之间可以形成抚养关系。继子女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却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如在校就读)而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受到继父(母)的抚养教育,或虽未共同生活,但由继父(母)负担其生活费、教育费的全部或一部分的,在亲属关系上,除属于姻亲外还属于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即可形成抚养关系。
什么是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4)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只是一种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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