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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在不同地区的报销比例都...
生育保险清算的比例:生育保险不仅是孕妇生育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和医疗费,还有生育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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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清算额: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补贴的形式补偿公司。补偿标准是,如果女职工怀孕7个月(包括7个月)以上的生育或怀孕不足7个月的早产,则难以领取3个月的生育补贴的生育和剖腹产手术,增加半个月的生育补贴,多胞胎生育,每个生育补贴增加半个月的生育补贴,怀孕3个月(包括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生育补贴,生育补贴1个半月,怀孕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享受1个月的生育补贴。生育补贴以女职工生育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支付工资为基础。二、生育营养补助金和包围生育保健补助金,符合国家规定的90天(包括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以领取生育营养补助金300元,包围生育保健补助金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时,可以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生育2400元,生育困难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不在生育保险范围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可以领取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补贴补偿公司,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费由公司支付。五、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于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手术、引产手术、皮埋手术、不孕和再通手术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报销。 补偿标准为: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报销。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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