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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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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三个方面; 1、经济上供养 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候,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子女应当为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2、生活上照料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父母,如果子女不尽到照料义务,而父母的收入又不足以支付保姆费用的,父母有权力要求子女承担该部分费用。 3、精神上慰藉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但是该义务不能要求子女强制履行,只能靠社会道德和社会伦理来调节。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父母有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经济收入,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或者其收入不足以维持本身生活的,子女虽可以在经济上不供养父母,但出于尊老爱幼的风俗,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所以,你们可以不支付赡养费,但是子女对父母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要满足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赡养老人的申报方式有两种:1、申报扣纳义务人。.综合收入年度自行申报。有单位的: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没有单位的:选择综合收入年度自行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缴纳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要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综合收入年度自行申报: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收入年度自行申报中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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