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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未分配到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娘家)分配到该项; 2、当事人符合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当事人户口未迁出娘家的,是可以在当地享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包括拆、迁补偿),与当事人是否在夫家享受了该待遇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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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社员,户口保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和组织章程规定义务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另外,《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还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享有集体资产产权,获得集体资产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经营收益……”可见,能否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益分配,关键是看是否将户口保留在原先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而不是婚嫁与否。《管理规定》首次将出嫁女的股权收益分配,以法律规章的形式进行表达。所以,你出嫁之后主要户口没有转移,都是有权利获得分红的。
1、从哪里搬回原籍是最常见的做法,尤其是在农村。搬迁原籍的唯一条件是需要原户籍所在地(原村集体)同意搬迁。搬迁流程如下:先拿离婚证到原居住地申请户口搬迁;然后拿到落户地址同意搬迁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搬迁证明,返还现居住地集体所有权(如农村集体土地);最后,带相关材料到原居住地办理落户和搬迁手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迁回原籍时,一定要注意土地和宅基地的分配和归还,不要在获得原居住地迁入许可前退出现居住地,小心两头空。二、另立门户一般常见于一线城市,即使离婚后户口从外地迁来的一方仍希望将户口留在当地。然而,中国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标准来建立自己的户口。一般来说,如果他们想建立另一个门户,他们需要有独立的财产,以达到一定的存款或稳定的收入。符合当地另立门户标准的,可直接带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三、再婚后迁走如果离婚后应迁走的一方(一般为女方)近期有再婚打算,不必先迁回原地再迁到再婚处那么麻烦,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到再婚对象所在地。迁移过程如下:向迁入地提交申请,提供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如离婚证明、结婚证明、当地户口迁入的其他条件证明;取得许可后,向先居住地申请迁出;最后去迁入地定居。
当事人(父母)的承包权会不会改变: 1,如果当事人双方的户口已经外迁的,重新发包时,户口不在本村的,就没有承包权了; 2,如果只是子女的户口外迁的,在承包期限内,土地还是可以使用的;重新发包时,孩子的土地承包权就没有了; 3,土地以及村集体利益的分配,以当事人的户口为准,只要是本村体制内的户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分配村里的土地及其他利益。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的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分田到户)”即后来被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二,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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