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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逼迫离婚不算家庭暴力行为。如果家庭成员在离婚案件中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对身体、精神等侵害行...
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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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确增加了“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就是将我们常说的“冷暴力”纳入了家庭暴力保护的范畴。这是截至目前我国在法律层面对“冷暴力”首次且唯一的法律规定,因此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中的一种。
家庭暴力可以是离婚的依据,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1、家庭暴力是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和家庭破碎的主要原因之一,家庭暴力的暴力手段是非常多的。许多国际公约、国外立法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将家庭暴力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以及经济控制四种类型。 2、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定义,性暴力是指施暴者透过暴力或胁迫等强迫手段,企图强迫他人跟自身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关系、性骚扰、性暗示、贩运等行为。这些行为不论受害者跟施暴者的关系、时间或地点,亦属于性暴力。而且“暴力”一词不仅包括身体暴力,还包括口头或心理暴力。 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简称《反家暴法》)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通过对比可知,目前《反家暴法》中对家庭暴力的定义仅局限于身体暴力与精神暴力。但进行性暴力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精神以及身体方面的因素,所以在司法实务中一般认为性暴力是家庭暴力的一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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