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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可以通过发起异议或者申请宣告无效等办法挽回损失。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具体情况: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二)抢注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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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抢注的办法 1、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提争议的前提: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提争议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我国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2、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前提:该国内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 3、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4、上述两种条件都不符合,又必须在国内使用该商标就必须高价转让回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自己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补救措施有:如果对方的商标还没有被注册,就直接可以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如果注册的时间超过三年,这时可以提起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如果对方注册商标超过了三年,或者有有效的使用证据,这时可以提起无效宣告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来宣告该商标无效。
商标抢注的后果包括: 1、商标抢注会严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2、商标抢注会严重损害正常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3、商标抢注会阻碍我国从制造经济向品牌经济的转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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