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条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第二条对于罪...
假释的条件 1、假释是使犯罪分子提前回到社会上,因此,必须附加一定的条件: (1)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容分子。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析应该有以下两种情况: 1死缓后两年没立功表现变为无期的话,执行一段时间后假释,考验期是10年。 2死缓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话,执行一段时间后考验期是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所以你说的还要服刑几年的时间是从执行到假释这段时间,而不是假释考验期的时间。 而实际执行的刑期有两种: 有期至少执行原判刑法的二分之一 无期至少执行13年 综上所述:死缓假释的服刑时间为两种情况: 若死缓减无期后服刑13年,若死缓减有期25年的服刑时间为25除以2=12.5年 貌似我分析这两种差距不大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 (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人民检察院收到执行机关移送的下列减刑、假释案件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 (一)执行机关拟提请减刑、假释意见;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 (三)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材料; (四)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五)其他应当审查的案件材料。 对拟提请假释案件,还应当审查社区矫正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