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公开向社会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票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总的来说,比较典型的非法集资犯罪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等。 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的犯罪类型,但通常只要符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即向公众募集资金这一情况下,同时还具有该犯罪的以上四个要件,便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
一般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含个人和单位)吸取资金的行为,且又同时具有如下情况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 1、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借以经营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手机短信等途径公开向社会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票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回报。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总的来说,比较典型的非法集资犯罪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等。 当然,还有许多其它的犯罪类型,但通常只要符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即向公众募集资金这一情况下,同时还具有该犯罪的以上四个要件,便都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罪。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四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它们分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各种非法集资类的犯罪的追诉标准: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下称“《追诉标准》”)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追诉标准》,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法予以刑事追诉。由于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集资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依据《追诉办法》,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2)伪造政府公文、有效证明文件或者相关凭证、单据的;(3)、股民、债权人要求清退,无正当理由不予清退的;(4)利用非法募集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5)转移或者隐瞒所募集资金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追诉办法》,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到刑事追究:(1)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