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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女士自丈夫武先生自缢身亡后,心里十分悲痛,认为丈夫自杀是因3个继子女不孝造成的,故将继子武a、武b,继女武c(均为化名)告上法院,请求剥夺...
陈女士自丈夫武先生自缢身亡后,心里十分悲痛,认为丈夫自杀是因3个继子女不孝造成的,故将继子武、武b,继女武c(均为化名)告上法院,请求剥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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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说下怎样避免再婚家庭财产争夺:应充分考虑对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生活离不开经济。老人在择偶再婚时,不仅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还要了解对方的经济收入情况的安排,全面分析衡量。恩格斯曾说过: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清楚后,才能普遍实现。现实生活也证实:了解清楚对方的经济情况,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经济情况,是牢固地建立、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婚姻是一种法律关系,缔结这种关系是十分严肃的,双方都应考虑组织家庭的条件是否具备,性格是否协和,经济能否独立,爱好是否排斥不融等。注意了这几点,对日后夫妻生活的和谐融洽,就有了先天的健康基因,婚后的调适也更容易了。
女儿可以争取娘家的财产。从法律上讲子女都有权利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见,法律对于子女的继承权并无区别对待,男性女性都有平等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可以通过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特定的人继承其遗产,而不让自己的子女继承其家产。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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