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
1、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的主体必须要是在具体一项“业务”工作的人; 2、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的对象是他人的人身和金钱或者物品; 3、重大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取得合法的行医资格证才能给他人看病,否则就会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一般会扰乱社会治安以及医疗卫生管理工作。要知道不具备行医资格和条件的人员进行行医,不仅仅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同时起医疗环境差,设备不足,也是严重威胁人们的身心健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