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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饮酒后开车上路。 2、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由人工直接供油。 3、在没有取得相应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上路。 4、故意对保险车...
车损险的赔偿范围,除了以下十几种保险期内不赔予赔偿的,其他都赔。 1.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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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行驶证驾照没有年检的不赔。一般的车险合同都规定: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酒后驾车,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不赔,如发动机进水后再启动造成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保险合同中会约定,因发动机进水后司机强行打火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免责范围。3、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如车主购车后自己加装的音响、冰箱、尾翼、行李架等附属设备,这些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果想为加装的设备投保,可投保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增设备损失险”,但是改装后不要留下安全隐患,否则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4、放弃追偿权的不赔,在出险后如果放弃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在不幸出险后,被保险人必须先向第三方索赔,才有可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5、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保险公司一般都规定,如果投保车辆在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或发生了碰撞等损失,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修理厂负有车辆的保管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为上述场所对有保管的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攻略: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目前已经有人打赢了这样的官司。车险专家提醒提醒车主,在维修和保养爱车时一定要选正规的修理厂。
车损险不赔偿的情况: 1、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2、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3、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4、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4、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5、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6、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 2)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 3)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 4)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 5)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 6)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 7)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 8)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 9)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1 0)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1 1)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 2)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 3)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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