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未办收养手续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
符合事实收养就有效。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有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当事人之间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院不能主动确认收养无效。我国的诉讼制度体现了无理原则,即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能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前提;二是法院的审判范围应当与原告的起诉范围一致,法院不得审判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
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我国《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此外,按照该法第27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也是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禁止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单方解除收养,是出于稳定收养关系,保护养子合法权益的需要。如果出现某种重大事由致使收养关系确实无法维持,收养人和送养人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解除收养的协议的,自当依法准许。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的问题上,自应尊重双方的共同意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