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生产...
夫妻一方的担保一般不由夫妻双方承担。但是,如果担保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或者担保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举债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这是民法上意思自治及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体现。与离婚诉讼的特点一脉相承,即解决婚姻内部权利义务的分担问题,从举证能力方面来看,离婚诉讼当事人为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收入支出情况一般应当是知悉的,对是否存在举债合意、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在举证能力上势均力敌。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主张其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即便一方持已生效的债务纠纷法律文书作为证据,也不能机械地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要防止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1、如果所欠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那么无论是否离婚,另一方都不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所欠债务是一方借款用语家用则属于共同债务。
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夫妻一方的担保行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则需要夫妻双方担责,反之担保行为所产生的是个人债务,而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