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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事人户口未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医保可以在其他的城市缴纳吗

2022-02-28
在当事人户口未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应根据“医”保的类型而定: 1、在当事人是指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前提下,只要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是可以参加医保的,此时与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是无关的(具体参看我国《社会保险法》第23条、32条的规定); 2、在当事人是指新农合或者城镇居民“医”保的前提下,只能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参保,不能异地参保(具体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3、当事人的户口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的,可以在当地参加社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农村(社区)“医”保。《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3)3号):一、目标和原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乡(镇)、村集体要给予资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二、组织管理(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在起步阶段也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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